一、中國信託ALLME卡露天拍賣消費最高8% 回饋

1. 本活動消費金額以新臺幣計算。

2. 本活動限信用卡申請書收件日限於112/7/1~112/12/31(含)前且核准日須為113/1/15(含)前核卡。

3. 一般消費享1%點數回饋無上限;海外消費享2.2%點數回饋無上限。

4. 通路加碼採正、附卡合併計算,每戶上限500點/月。每月上限以入帳日為基準,每月結算。例:8/1~8/31入帳之交易屬於8月回饋,全月回饋上限500點。

5. 【交通加碼】限需以ALL ME卡附加之悠遊卡儲值卡功能支付全台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之費用,享5%中信點回饋。
A.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包含:捷運、輕軌、市區公車。不包含:高鐵、台鐵、計程車、公共自行車、渡輪、客運等。
B.定期票與特種票不列入回饋。
C.正、附卡合併計算,並以正卡持卡人為回饋對象,每月統計一次,結算上月周期內累積消費滿NT100元始符合回饋資格,回饋將以四捨五入計算。回饋入帳時須為有效卡。
D.消費明細依各通路資料回傳時間為準,並非以消費者實際消費日為基準。當月符合資格之悠遊卡交易回饋,將於次次月底前入正卡人點數帳戶中。中信點入帳時需為有效卡,若入帳時有下列情形者,皆喪失回饋資格:繳款紀錄不良、卡片列為壞帳準備、強制停用、偽冒停用、申請停用等停卡、失效或其他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情形。

6.消費可累計中信點(ALL ME卡),點數1點相當於新臺幣1元。點數累計以消費金額*回饋%並四捨五入至整數為止。回饋舉例如下:
(1) 小露露以ALL ME卡於112/8/1在中華電信刷卡NT30,060元、112/8/18在露天市集購物消費NT499元,且商店皆於112/8/31完成請款,8月帳單總計回饋806點,計算如下:
*基本回饋: NT30,060x1%+NT499x1%=300.6點+4.99點,四捨五入後為301點+5點,共306點。
*加碼回饋: NT30,060x7%(電信消費)+NT499x7%(電商消費)=2,104.2點+34.9點,四捨五入後為2,104點+35點,已超過單月加碼上限,以500點計算。
(2) 小露露以ALL ME卡於112/8/5以Hami Pay條碼支付於OK超商(生活消費)刷卡NT120元、112/8/1在 Pi 拍錢包App繳納台北市自來水費用(生活消費)刷卡NT733元,且皆於112/8/31前完成請款入帳,8月總計回饋51點,計算如下:
*基本回饋: NT120x0%(超商為不回饋項目)+NT733x1%=0點+7.33點,四捨五入後共7點。
*加碼回饋: NT120x6%(生活消費)+NT733x5%(生活消費)=7.2點+36.7點,四捨五入後為7點+37點,合計共44點。(生活消費加碼後提供合計6%回饋,超商消費為原始1%不回饋項目,故列於加碼回饋且以6%計算補足。)

7. 中信點可轉換為Hami Point或 Pi 拍錢包內 P幣使用。使用Hami Pay或 Pi 拍錢包交易時,系統將計算當次可使用之中信點點數,並自動將中信點兌換為Hami Point或 P幣後折抵使用。持卡人辦理退貨者,亦併同取消交易時之中信點兌換,點數將返還至中信點持卡人。*112/7/1至112/12/31,使用 Pi 拍錢包點數兌換交易後辦理退貨者,點數將退還為 P幣,可於 Pi 拍錢包APP查詢。

8. 活動之加碼通路認定依中國信託系統為主

9. 指定商店以中國信託官網最新公告為準。

10. 縣市路邊停車費、台北市路外公有停車費、台北市自來水費、台灣自來水公司限使用 Pi 拍錢包App內繳費功能方享回饋

11. 點數回饋正、附卡合併計算,並以正卡持卡人為回饋對象,將於消費入帳(依廠商請款時間為準)後2~3工作日依正卡持卡人辦卡時於本行留存之身分證字號撥入ALL ME卡點數帳戶。

12. 點數有效期限自發放日起算加計6個月,並計算至該月月底為止,失效點數不提供展延。詳細內容請至ALL ME卡產品官網 查詢。有效期限屆至後,中國信託將自動將持卡人之到期點數歸零重新計算,不得要求本行折算現金或給予其他給付。

13. 點數累計與兌換的完整歷程可於中國信託Home Bank APP、Hami Pay APP查看。 Pi 拍錢包APP可查詢以 Pi 拍錢包兌換點數之交易與歷程。

14. 生活消費指定加碼通路限使用 Pi 拍錢包APP或Hami Pay掃碼/感應功能, Pi 拍錢包APP內部分特店付款,如健保費,不提供交易回饋。詳細回饋通路請見中國信託ALL ME卡網站。

16. 本回饋之點數不得兌換現金、不可轉讓或出售。嚴禁以不當方式使用本優惠,如有違反,中國信託銀行有權取消持卡人點數回饋活動之資格並要求返還已回饋之點數,如點數不足扣回,將以1點=NT1元的方式向持卡人帳單收取。其他未盡事宜,請依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中信點點數回饋計畫」 活動注意事項說明為準。

17. 抗力或不可歸責之事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得保留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相關事宜將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19條及相關規範辦理。